最高院原院长、新中国001号律师任建新同志逝世,享年99岁
记录中国律师的百年历程
新华社北京9月21日电 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,久经考验的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,我国政法战线的杰出领导人,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,中央政法委员会原书记,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九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,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任建新同志,因病于2024年9月21日13时33分在北京逝世,享年99岁。
新中国001号律师任建新为律师博物馆题词
坐落于北京国际饭店3层的律师博物馆,仿佛是一座承载着律师行业历史记忆的灯塔。而这座博物馆的馆名,正是由任建新同志题写。他以中央政法委原书记、最高人民法院原院长、新中国001号律师的多重身份,为律师博物馆赋予了特殊的意义。
任建新同志的一生,是为我国法治事业不懈奋斗的一生。中国政协网此前介绍,任建新,1925年8月生,山西襄汾人。1946年至1948年在北京大学工学院化学工程系学习。194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参加工作。
1948年至1949年任华北人民政府秘书厅秘书。
1949年至1954年任中央政法委员会办公厅秘书,中央法制委员会秘书。
1954年至1959年任国务院法制局秘书。
1959年至1966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科长、处长。
1966年至1971年在“文化大革命”中靠边站,后下放“五七”干校劳动。
1971年至1981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法律部处长、法律部部长。
1981年至1983年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副主任、党组副书记。
1983年至198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、党组副书记。
1988年至1992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,中央政法领导小组成员兼秘书长,中央政法委员会副书记兼秘书长。
1992年至1997年任中央书记处书记,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,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。
1997年至1998年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、党组书记,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。
1998年3月起任政协全国委员会副主席、中共政协全国委员会党组成员。
是中共第十三、十四届中央委员,十四届中央书记处书记。
任建新同志对律师行业的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。律师博物馆的建立,正是对他这一理念的生动诠释。博物馆秉持“留住历史、纪念历史、传承历史”的初心,系统性地展现了中国律师的百年发展历程,为社会公众了解认识律师的价值,为律师界同仁了解律师历史、借鉴历史经验、总结改进不足提供了重要的平台。
任建新同志题写的馆名,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标识,更是他对律师行业的期望和嘱托。它激励着每一位律师铭记历史、传承精神,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推进法治建设而努力奋斗。
如今,任建新同志虽然已经离去,但他的精神将永远铭刻在律师博物馆的每一个角落,激励着我们不断前行。
来源:律史钩沉